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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事員工保障方案惹爭議 集體協(xié)商有名無實
http://m.ssvihum.com 2011-12-15 紅商網 發(fā)布稿件

  紅商網訊:“不滿意,肯定不滿意!”蘭州百事銷售員小趙日前對《中國企業(yè)報》記者說,口氣中充滿怒氣。

  說完,小趙還反問記者:“換了是你,你會滿意嗎?”

  小趙是蘭州百事的一名普通銷售員,進入百事還不到一年,前不久也加入了蘭百的維權行動。讓她不滿意的是,如果按照百事公布的“員工保障方案”,她頂多也就賠一個月工資。

  繼11月14日百事中國各地發(fā)生員工集體維權事件、百事大中華區(qū)總裁孟可仕11月24日在致員工的信件中透露將制定“員工方案”后,11月30日晚,《中國企業(yè)報》記者通過百事內部人士獲得蓋有“百事(中國)投資有限公司”公章的“員工保障方案”文件。

  據記者深入調查了解,大多數員工對此方案表示不滿意。個中原因,除了對方案本身不滿意,還對之前“康百聯姻”的突然出臺耿耿于懷。

  對此,法律界和評論界人士表示,百事維權成為一個標志性事件。由于我國法律法規(guī)中涉及集體協(xié)商的內容并不多、可操作性不強,增加了勞資雙方的對話難度,否則糾紛可能會往好的方向發(fā)展。

  保障方案新鮮出爐

  百事公告稱,因聯盟計劃所涉交易為境外股權交易,不涉及灌裝廠法人地位及股東變化,根據《勞動合同法》,聯盟計劃并不影響灌裝廠同員工的勞動關系,因此公司并無法律義務和責任支付員工補償金。

  轟動全國的百事員工維權事件終于有了進展。

  自11月4日“康百聯姻”以來,百事中國旗下瓶裝廠的員工,以交易并未得到員工同意且員工未得到提前通知等為由,以停工等方式“維權”并要求百事進行補償。

  11月30日,百事“解決方案”終于出爐,《關于正式員工保障方案的公告》與全國24家百事可樂瓶裝廠、近3萬名百事瓶裝廠員工見面。

  “我們都收到了相關郵件。”小趙告訴《中國企業(yè)報》記者,“聽說這份方案發(fā)到了每一個員工手里。”

  記者獲悉,在百事的公告中,百事首先聲明,“因聯盟計劃所涉交易為境外股權交易,不涉及灌裝廠法人地位及股東變化,根據《勞動合同法》,聯盟計劃并不影響灌裝廠同員工的勞動關系,灌裝廠同員工的勞動關系將依法按照現有勞動合同約定繼續(xù)履行,因此公司并無法律義務和責任支付員工補償金。”不過,百事出于“責任感”和“工會意見”、“員工意見”,制定了這份保障方案。

  記者從上述公告中得知,百事可樂為員工出示了三種解決途徑:

  一,員工可繼續(xù)留在公司工作,以往服務百事的年限繼續(xù)累積,繼續(xù)履行現有合同,一切照常。

  二,對聯盟有疑慮的員工,可在交易完成后,獲得對百事以往服務年限支付補償的方案(補償標準參照法定的經濟補償金標準),同時繼續(xù)履行勞動合同;對公司心存疑慮,不愿留用的,可在拿到補償后離開。

  三,對聯盟有更多信心的員工,可在交易完成12個月后,獲得對百事以往服務年限支付百事標準的經濟補償金的方案,繼續(xù)履行勞動合同。但未來計算經濟補償金的工作年限將重新開始計算;不愿意留用的,可在拿到補償金后辭職。

  《關于正式員工保障方案的公告》還再次承諾,灌裝廠的現有員工將獲得為期兩年的聘用保障。員工的崗位、薪酬、待遇等勞動合同條款將維持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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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中國企業(yè)報  陳青松 責編:寄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