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后,國美電器公開指責,“黃光裕夫婦此舉將使國美陷于重大危機之中”。外界也一致認為,如貝恩資本三人不能進入國美董事會,國美電器將面臨24億元的損失。
“實際上,按照協(xié)議規(guī)定,如果國美違約,贖回16億元的可轉債,需要多支付8億元的溢價款,并不是多支付給貝恩24億元的賠償。”上述代言人努力澄清外界的誤解。
如果說“5.11事件”使黃光裕和陳曉的矛盾公開化,那么陳曉接下來的行為則使雙方的矛盾激化。 6月24日,陳曉在上海接受媒體采訪時說:“從董事會來看有能力去應對黃總帶來的任何危機和挑戰(zhàn),我們可以通過增發(fā)來稀釋其股份,讓其出局,但是現(xiàn)在我們還不想做到這一步。”
聞聽此言,黃光裕勃然大怒。7月19日,黃派人與陳曉談高價收購其手中股票及另外給予一筆額外補償事宜。據(jù)知情人介紹,黃光裕的兩個妹妹黃燕虹、黃秀紅以及公司里的其他代表都和陳曉談過,而且氣氛非常融洽。此前,陳曉和黃氏家族成員相處得很好,在國美電器收購永樂后,陳曉因不習慣北方的飲食,黃家曾單獨給他開“小灶”,因此“談判也沒有劍拔弩張”。
整個談判進行了2周時間,陳拒絕退出國美電器,談判告吹。8月4日,黃光裕所控制的Shinning Crown Holdings Inc發(fā)函給國美電器,提出召開臨時股東大會,罷免陳曉在國美電器的執(zhí)行董事和董事長職務,并要求重組董事會。
“當時的談判,陳曉只是為了拖延時間,實際上他是在做增發(fā)新股和起訴黃光裕的準備工作。”
在黃光?磥,陳曉一直在做著爭奪國美控制權的工作,并且這個工作是從黃光裕入獄就已開始。 2008年11月27日上午,在接到北京警方口頭知會,黃光裕涉嫌經(jīng)濟案件,正在接受警方調查后,國美電器當日即召開緊急會議。會議決議通過:由陳曉總裁兼任董事會代理主席;由非執(zhí)行董事孫強先生及三名獨立董事組成董事會特別行動委員會;同時,陳曉、常務副總裁王俊洲、副總裁魏秋立組成決策委員會,負責公司日常經(jīng)營和重大管理決策;此外,由李俊濤、何陽青等副總裁及上海大區(qū)總經(jīng)理黃秀虹、華北大區(qū)總經(jīng)理孫一丁等組成執(zhí)行委員會,負責總部和全國各地分部的日常經(jīng)營與管理。
從上述組織結構看,黃氏家族急需一人進入決策委員會,直接參與決策。2009年2月,黃秀虹出任鵬潤投資集團董事長,欲以國美電器最大股東代表身份進入決策委員會。但不久國美電器即表示,未來,決策委員會一段時間仍將存續(xù),而“執(zhí)行委員會”則不再保留,黃秀虹的執(zhí)行委員會成員被取消。
戰(zhàn)略分歧
2009年7月7日晚,國美電器的股權激勵細則正式浮出水面。包括陳曉在內的105位國美管理層將獲得總計3.83億股的股票期權,約占現(xiàn)有已發(fā)行股本的3%。按公告中最低行權價每股1.9港元來計算,本次國美的股權激勵方案的總金額近7.3億港元,成為迄今為止中國家電業(yè)金額最大的股權激勵方案。
與其他上市公司按照百分比行權方式不同,國美股權激勵以1.9港元為分水嶺,只要未來股價高于1.9港元,行權后百位高管將直接獲利;如果股價低于1.9港元,也可以暫時放棄行權。最早的行權日期為2010年7月,也就是一年以后,按計劃每年解凍1/4,4年后全部解凍,這期間股權獲得者可以1.9港元購入國美相應的股份,行權時國美股價越高,其收益就越大。
在外界看來,國美的這一激勵機制拉攏了所有黃的舊部,黃光裕本人對此表示了反對,理由是:一、在別人落難時瓜分股權,時機不對;二、質疑動機,“這個時候實施股權激勵,有那么迫切嗎?”三、不認可分配比例,應按對公司的貢獻進行分配,而不是按職位分配;四、授權范圍不認可;五、程序不對,沒有征求大股東的意見。
而國美認為,這一次實施股權激勵是在2005年國美制定的股權激勵方案基礎上,由董事會討論通過的,價格也合理,何況“當時方案批了6億多股,這次只發(fā)了3億多股。”
關于國美2005年就批準執(zhí)行了股權激勵一事,記者在黃氏家族代言人那里得到了證實。“國美2005年的股權激勵方案覆蓋面更廣,由于2005~2007年公司正處于波瀾壯闊的發(fā)展期,先后收購了三聯(lián)、永樂、大中,股權激勵一事就沒有執(zhí)行。”
在國美電器看來,創(chuàng)始人出事后,管理層經(jīng)過共同努力,挽救了當時瀕臨破產(chǎn)的國美,實施股權激勵可以讓管理層更加穩(wěn)定,同時讓管理層分享公司未來的業(yè)績增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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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jīng)國家周刊 魯菲 王小波 王春梅 責編:筱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