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作為一個年銷售額2320億美元的零售商,說自己是“小玩家(a small player)”,更像是在淡化亞馬遜的規(guī)模和影響力,有一種想要“悶聲發(fā)財”的心理。
有趣的是,在“給自己潑冷水”的同時,貝索斯在《致股東信》的一開頭就羅列出大量數(shù)字——連個圖都沒做——闡釋了亞馬遜第三方賣家(third-party seller)在亞馬遜上的快速發(fā)展,同時還談到了對于旗下最賺錢的業(yè)務——亞馬遜云服務(Amazon Web Services,簡稱AWS)——的未來計劃、實體店現(xiàn)狀;在更讓人們更了解亞馬遜員工的工作的同時,還分享了他對于“用戶”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