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斷裂的金至尊手鐲
山東新聞網(wǎng)2月25日網(wǎng)上濰坊訊:“花數(shù)千元買的金至尊24K金手鐲,戴了18天月就壞了。”近日,市民魏女士向本網(wǎng)反映稱自己遇到了倒霉事,春節(jié)前買的金手鐲不到一個月就壞了。魏女士多次到濰坊世紀泰華廣場“金至尊”專營店討說法,工作人員的服務與給出的解決方法令魏女士很是心煩。
近五千元的金手鐲戴18天就壞了
1月29日,魏女士在金至尊濰坊世紀泰華專營店看中了一款24K金的手鐲,雖然價格很高,但考慮到金至尊是著名品牌,質量有保證,最后還是買了下來。2月16日早上,魏女士發(fā)現(xiàn),手鐲的一個焊接處開了焊。
“數(shù)千元買的金手鐲,戴了18天就壞了。”對手鐲質量產(chǎn)生懷疑的魏女士當天中午便來到位于濰坊世紀泰華購物中心的一樓的“金至尊”專柜進行溝通,但是工作人員的態(tài)度比較生硬,而且連聲“對不起”客套話都沒說,魏女士很不高興。
當班的工作人員告訴魏女士黃金飾品一經(jīng)售出不能退可以免費維修,如果換的話,按照“金至尊”的三包說明是,只能換取比原來的重量大125%的才可以,感到無奈的魏女士答應維修,工作人員卻又告訴她,維修師傅不在,要讓魏女士等一等,不過,魏女士說,在維修店等了兩個多小時也沒等到維修師傅。
第二天,魏女士再次與柜臺進行了電話溝通,工作人員告訴她,維修師傅還沒在,等師傅來了之后再電話通知她。
世紀泰華服務態(tài)度不積極 解決方式“不給力”
魏女士回去一等等了將近十天,也沒有等到世紀泰華工作人員的一個電話,一肚子委屈的魏女士于是就向本網(wǎng)反映他的遭遇。隨后,本網(wǎng)記者電話聯(lián)系了世紀泰華的金至尊專營店,工作人員表示抓緊時間處理此事。于是工作人員及時電話告訴魏女士當天下午便可過去維修。
2月25日,魏女士有空計劃去維修手鐲,先致電世紀泰華問是否可以過去維修?工作人員表示可以。待她趕到世紀泰華后,維修師傅卻告知維修機器沒有電,不能維修,只能送回“金至尊”總部維修,但是需要花費一個月維修時間。
另外,工作人員也告訴魏女士可以貼錢“以舊換新”,按照當日金價計算,每克收取30元的折舊費,同時再按規(guī)定每克收取15元的工藝費。“明明是質量問題為什么無緣無故又要多交這么多錢?”魏女士感到很冤枉,表示不能接受處理辦法。
工作人員告訴魏女士努力協(xié)調金至尊總部,給予一個滿意答復。氣憤的魏女士帶著壞了的金手鐲回家等待泰華的協(xié)商結果。
魏女士告訴記者,“她認為世紀泰華作為濰坊的老牌商場,知名度與美譽度都不錯,出現(xiàn)服務態(tài)度不積極主動,實在難以理解的,每次都是她主動聯(lián)系世紀泰華,世紀泰華卻沒有主動給予解決問題”。
消費者協(xié)會稱沒有質量問題可以不予退貨
對于魏女士的遭遇,記者咨詢了濰坊市消費者協(xié)會。據(jù)工作人員介紹,貴金屬飾品的“三包規(guī)定”相對較為苛刻,在沒有出現(xiàn)質量問題的前提下,商家可以不予退貨。另外,商家在沒有違反相關法律的情況下,可以對“以舊換新”的商品收取一定程度的折舊費。
工作人員還提到,在雙方爭議的前提下,可以申請有關部門進行飾品的工藝質量鑒定,最終確定飾品的斷裂是質量問題還是人為原因。針對此事,記者查詢了一些類似事件和相關資料了解到,在我國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后邊簡稱《消法》)中并無“不退不換”這一規(guī)定,而中國消費者協(xié)會相關負責人也曾公開向媒體表示《消法》中并未作“一經(jīng)售出,不退不換”的規(guī)定,同時《消法》中有相關條例規(guī)定:凡是商品, 其生產(chǎn)和銷售商除了承擔質量擔保外,還要承擔修、退、換等七項義務。不過,我國目前還沒有諸如必須退換、或是一定不可以退換的強制性規(guī)定,消費者購買的首飾出現(xiàn)問題維權依然艱難。(記 者 張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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