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天有篇文章刷了屏,原文的名字叫《戳破明星直播泡沫:90萬人觀看成交不到10單,60萬坑位費只賣出5萬》,當然有人看的是精簡版,精簡版流傳的也比較廣。由此帶來了很多的討論和抨擊。但是到底抨擊的是誰,其實還不是很真切,有的抨擊的是明星,這不是詐騙么?有的抨擊的是商戶,這不是傻么?有的抨擊的是行業(yè),直播帶貨都是吹牛的。
坦白的說,大家的情緒有些過于激動,你看羅永浩就開心地說,我欠了六個億,自從開始直播帶貨,馬上就要還清了。所以直播帶貨到底賺不賺錢呢?其實還是賺的。有沒有泡沫呢?肯定也是有的。
但喝過啤酒的人就知道,你倒酒的時候才有泡沫,你不能因為泡沫太大就說沒有酒。而產(chǎn)生這么大泡沫的原因一般是這個酒比較好,以及你不會倒。說白了,這些后來的名人明星,其實并不是來直播帶貨的,而是來趁火打劫的。
很多人以為帶貨就是帶貨,這個是錯的,對于普通網(wǎng)紅博主來說,帶貨才是帶貨,對于明星博主來說,帶貨還有廣告的意味。之前有朋友上羅永浩的直播帶貨,兩款產(chǎn)品交了120萬的坑位費,銷售預期就只有150萬,但實際的銷售額其實也就100萬,但后續(xù)再賣,60萬的坑位就只能賣30萬的貨了。
所以本質(zhì)上一個是純廣告,一個是合法刷單,總比降價傾銷要好,你從這個角度理解,商戶也未必是傻子,還是有些收益的。當然,血虧還是血虧,不是大牌子就不要來玩這種游戲了。而真帶貨的其實是薇婭,坑位費只有三萬五,卻能帶一二百萬的銷量。
其實直播帶貨這么火,本質(zhì)上還是中了品效合一的毒,品牌覺得投放品牌無法評估效果,那么就投放加轉化放在一起做品效合一,一樣花廣告費還能回款和賣貨,肯定比單純投品牌廣告強很多。
這種想法在我看來就是用勞斯萊斯搬家,你說能不能搬家呢?也能搬,你說是不是劃算呢?那就很不劃算了。就好像明星,本來看著都人五人六,都號稱自己粉絲號召力強,票房號召力強,市場號召力強,結果一上場帶貨,立刻被打回原形,還有0開單的,以后還怎么見人?以后誰還找你做廣告呢?
所以一線明星出來帶貨還是非?酥,要么選擇保底的平臺,再搭配薇婭、李佳琦這樣的實力帶貨選手保駕護航。
但你說明星真的沒有影響力和號召力么?其實也不是,他們只是在賣貨轉化上并不專業(yè),大家看中的是明星的品牌,是他用我也用的那種感覺,是什么級別的品牌能請到什么級別的明星,什么樣的明星代言什么層級的品牌,而不是明星直接給我推銷。
這個其實就是品牌,效果是潛移默化的。是在消費者有一天面臨商品選擇時心里默默響起的那個聲音,就選他選的。所以我是不太認同品效合一的,品牌就是品牌,是調(diào)性、是層級、是轉化的驅動力;效果就是效果,是流量、是降價、是煽動、是套路。 共2頁 [1] [2] 下一頁 關注公號:redshcom 關注更多: 直播帶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