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車行業(yè)產生的多數糾紛,均是由于信息不對稱、信息不透明所致,如果二手車平臺在買方簽訂購車合同之前,就將相關車輛的詳細信息告知買方,自然就會減少不少類似糾紛
二手車買賣平臺——人人車陷入了一場“賣事故車”的糾紛中。
據中國質量新聞網報道,北京劉先生(化名)在人人車客戶端看好了一輛路虎攬勝運動版小汽車并簽訂了購買協議,支付了2.68萬元的定金及服務費。
但隨后劉先生從第三方公司拿到了車輛的保養(yǎng)鑒定報告,顯示該車在2012年有過事故維修記錄,并且前車機器蓋、后門都有鈑金噴漆維修。劉先生認為這與人人車在其官網宣傳的“杜絕事故車、水泡車、火燒車等”的承諾嚴重不符,遂要求人人車退還所付定金及服務費,卻遭到拒絕。
報道提及的這一事實,法治周末記者從知情人士處得到了確認。據了解,目前人人車已經向劉先生賠禮道歉,并退還了其所付的定金及服務費。
頻現“事故車”糾紛
其實劉先生的遭遇并非個例。
法治周末記者百度搜索人人車事故車關鍵詞,就能搜到不少關于人人車事故車、水泡車的新聞、帖文,例如今年1月,就有媒體報道稱,哈爾濱一買家在人人車平臺購買了一輛捷達,第二天開去保養(yǎng)的時候,維修師傅告訴他,這是一輛重大事故車。
前不久剛在人人車平臺購買了一輛二手車的張磊(化名)向法治周末記者介紹到,他所購買的是一輛電動車,車子底盤有剮蹭并且托底情況,但當時在人人車網站上有關這輛車的介紹說明中,并沒有指出這一點,現在也不清楚是不是事故原因造成的。
不過,張磊告訴法治周末記者:“當時為所購車輛去辦理過戶的途中,遭遇了三車連撞(這三輛車均是人人車平臺上的車),我所購買的那輛車屬于第三輛,前引擎蓋出了點問題,自認為應該問題不大,所以我繼續(xù)辦理了過戶,第一輛車的買方也辦理了過戶,但是第二輛車由于前后夾擊,受損嚴重,買方最后沒有購買相關車輛。”
“因為我當時坐在車上,所以銷售人員征求了我的意見‘是否繼續(xù)交易’,但是第二輛車如果再繼續(xù)銷售,不知是否會標明該車出現過這樣的事故。”張磊說。
張磊稱,人人車在介紹出售的車輛時,只是標明車輛某個部位有劃痕或者被更換過,但具體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是輕微剮蹭還是發(fā)生了事故,并未明說。
另外,入夏以來,多地迎來了暴雨天氣,眾多城市出現嚴重內澇情況,大量車輛被泡在積水中,損失巨大。據稱,僅武漢一地因暴雨內澇泡水車輛就多達兩三萬輛。因此,水泡車也成為社會共同關注的熱點話題之一。
人人車在其官網宣稱杜絕水泡車,但是公開資料顯示,同樣一輛馬自達,家家好車評估師檢測確定為泡水車。同時,該車輛左前門、左后門、右后翼子板、左后翼子板、后備箱蓋都有鈑金,并被大車追尾過。而人人車的檢測報告上卻絲毫未顯示出來。
“很多人因為不懂車,所以不敢隨便通過其他渠道來購買車輛,后來看到了人人車的廣告,出于對人人車的信任,通過人人車平臺購買了車輛,而從公開信息來看,事實并非如此。”張磊說。
事故車的界定存爭議
據上述知情人士透露,劉先生購買的車其實并不是發(fā)生過事故,是賣方在跑高速時,一顆比較大的石子造成了前引擎蓋出現一個比較大的劃傷,重新做了噴漆而已。
“看到鑒定報告中出現了事故維修這四個字,可能消費者更為關心的是什么原因引起的這個事故,這次事故是否引起內傷,影響車輛安全,而這輛車是一輛二手車,僅進行過噴漆,怎么能將其鑒定為一輛事故車呢。”該知情人士補充說。
張磊也告訴法治周末記者:“在人人車看來,發(fā)生過重大事故的車輛才稱之為事故車,而一般消費者則認為,發(fā)生過碰撞的車輛,就可以稱之為事故車。”
從這一點來分析,人人車平臺和消費者對事故車的界定存在一定分歧,那么法律對事故車又是如何規(guī)定的呢? 共2頁 [1] [2] 下一頁 二手車電商混戰(zhàn)加劇 好車無憂罵戰(zhàn)人人車 優(yōu)信燒錢無度謀借殼 人人車頻陷刷單丑聞 合謀做局只為忽悠投資人 人人車遭遇的資本囧境:融資遇阻 估值半年沒變化 瓜子、優(yōu)信、人人車、車易拍……暗戰(zhàn) 二手車市場這一塊蛋糕,要怎么分? 脫離了58控制的楊浩涌,再次面對58系對手人人車 搜索更多: 人人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