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消息,關于京東使用明星楊洋肖像進行宣傳推廣,蘇寧易購發(fā)布聲明稱楊洋是蘇寧云商的品牌代言人,京東此舉涉嫌違反全國人大11月4日剛剛審議通過的《反不正當競爭法》,新法頒布伊始,京東公司便公然違背,對此表示強烈譴責。
今天下午,楊洋官方資訊互動平臺發(fā)布聲明稱京東未經楊洋合法授權擅自使用含有楊洋肖像的圖片,以雙十一促銷為主題進行宣傳推廣。很快,小狗電器官方微博發(fā)布聲明做出回應稱,此事系小狗電器使用楊洋肖像參與京東促銷活動,和京東平臺無關。
附:蘇寧易購聲明全文:
關于京東商城擅用蘇寧代言人楊洋先生形象的聲明
楊洋先生作為蘇寧云商的品牌代言人,與我司一直保持良好的合作關系。但2017年11月6日,北京京東世紀貿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京東公司”)未經楊洋先生或其所屬經紀公司的合法授權,在其京東商城網站及手機APP的醒目位置擅自使用含有楊洋先生肖像的圖片,以雙十一促銷為主題進行宣傳推廣,并在網絡媒介上大肆傳播。前述宣傳中突出使用了楊洋先生的形象,故意弱化其本身所代言品牌的形象(在圖片中的位置及大小難以被有效識別),極易混淆消費者,認為楊洋先生系代言京東品牌或活動并為之宣傳。
鑒于前述情況,楊洋先生的經紀公司已于2017年11月7日在媒體上發(fā)布了《關于京東公司擅用楊洋先生肖像的公開聲明》,就京東公司擅用楊洋先生肖像之情況予以澄清,要求京東公司及時改正并予以致歉。
對于楊洋先生的前述維權行為,我司將予以全力支持。京東公司的前述不當行為,涉嫌故意混淆公眾認知,擾亂市場之正常經營秩序。全國人大11月4日剛剛審議通過的《反不正當競爭法》對此類商業(yè)混淆行為作出了明確規(guī)定,并加重了對混淆行為的處罰力度。新法頒布伊始,京東公司便公然違背,我們對此表示強烈譴責。
蘇寧作為一家有社會責任感的商業(yè)企業(yè),我們衷心希望友商尊重公民的個人權利,尊重同行的合法權益,立即停止侵犯楊洋先生的肖像權以及涉嫌不正當競爭之行為,維護市場的公平競爭環(huán)境,保障行業(yè)的和諧健康發(fā)展。
蘇寧云商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七日
來源:新浪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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