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chǎn)品如人品,有的內(nèi)斂,有的張揚。LV,就很張揚,它把商標滿滿鋪開,好像生怕別人看不出來似的。對于不同風(fēng)格的產(chǎn)品,倒不妨蘿卜青菜,各取所愛。
但LV這一回的張揚,過了!
以LV為首,進駐恒隆廣場的一個個奢侈品店,大張旗鼓,大肆搭建,排場大得很。說LV們霸道,一點兒也沒冤枉他們。因為他們的搭建,霸占了人行道,把行人逼到了快車道上,好不危險。如此霸道,明顯違反《上海市城市道路管理條例》。
對奢侈品開店,大可以敞開大門歡迎。既可滿足消費需求,又能增加國家稅收,何樂而不為?只是,即使你貴為奢侈品,也要依法行事。請問LV,你在巴黎香榭麗舍大街,也敢霸占人行道嗎?中國同樣是法治國家,在巴黎不能做的事,在上海,也不能做。
能引來眾多國際一線品牌進駐,于恒隆廣場,是挺有面子的事?墒,恒隆任由甚至鼓勵LV等違法搭建,露出了法治意識淡薄的馬腳,很丟面子。
對于LV們這樣的霸道行為,管理部門要依法處理,不能聽之任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