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報社接待室。筆者面前坐著一位老人,看似平靜、實則內心頗為激動地介紹著他的親身經歷。80多歲的趙先生戲稱說:“我已經為不懂保險交了7000元的‘學費’,不希望再有老年朋友步我后塵。 ”
這是怎么回事?
3年前,在平安人壽上海分公司的一場產品說明會上,趙先生在保險代理人熱情介紹下,為女兒投保了所謂收益能夠優(yōu)于銀行儲蓄的一款萬能險,年繳保險費6000元。
然而,此后萬能險結算利率每況愈下,每年6000元的保費支出,更讓老人感到吃力。今年初,當趙先生準備取出這筆“存款”時,卻被平安人壽告知:如果客戶在保險期滿前取回保費,其實就等同于辦理退保業(yè)務。按照保險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單方提出終止合同的一方,理所當然是要承擔全部違約損失。
此言貫耳,趙先生懵了。顯然,趙先生實不知情,更未料遇此后果。然而,當初保險代理人是否有過銷售誤導行為已無從證實,因為趙先生在投保單上留下了親筆簽名。白紙黑字,此鐵證也,令趙先生無翻案余地,最終只能以退保了之。
趙先生敘述的故事當然不是絕無僅有的。根據敘述和證據顯示,作為國內一家品牌知名度極高、市場份額占有率居前的大型保險公司,依簽名為據要求趙先生承擔退保損失的做法,正確,似無欺詐。
可是,聽罷趙先生的敘述,筆者突然想起,平安董事長一直以來不都是在力主以儒家先賢的論述為教義,來教育員工么。“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天下可運于掌。”這句保險高管經常用來教育員工的名言,想必不僅只是停留在嘴上的吧!
據此設想一下,如果80多歲的趙先生,當初被賣保險者當作自家的老人的話,還會遭遇如上所述的經歷和后果嗎?肯定不會。由此度之,或許當初賣保險者非但沒把趙先生當作自家老人,且還有把他當作射獵對象,而忍不住竊喜的嫌疑呢。
由此及彼,再進一步推想:雖然趙先生被忽悠欺詐的可能缺少證據,但趙先生憤憤然的經歷和自吞下的苦果,被三五個、乃至二三十個親朋好友知曉之后,又會怎樣看待保險公司“售前”、“售后”的差異表現呢?保險公司內部培訓時通常會說:“一位客戶的親身經歷,可能會影響到30位客戶的決定。”那么,趙先生一人的遭遇,不就有可能影響30個客戶,使其認為保險是騙人的嗎?
特別值得一提的是,近幾年來,在保險行業(yè)又好又快發(fā)展、保費收入快速增長的同時,包括本刊在內的諸多投訴專線都一再收到很多與趙先生有類似遭遇的投訴,那會不會因此出現300個、3000個不被當作自家老人對待的客戶,也受到影響呢?這些投訴者所交的保險“學費”事小,嚴重影響保險誠信事大!這太值得整個保險行業(yè)反思了。
思及于此,筆者忍不住要大聲疾呼:保險公司提升和改變保險銷售渠道和人員的職業(yè)素養(yǎng),加強保險知識普及和市場培育工作,實在已迫在眉睫,時不我待呀!韓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