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月工資才2000元出頭,部門領導卻要求我們每月輪流在自家網上商城消費幾單。”近日,大潤發(fā)柳南店部分員工向今報熱線反映,該商城存在給員工攤派“網購”任務現(xiàn)象。昨日,涉事商城回應稱,這是要求員工推介自家網上商城引起的“誤會”,“員工有推介商城新業(yè)務的責任和義務,但并沒有下達具體考核指標,希望員工不要因此產生壓力和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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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訴:員工遭部門領導攤派網購任務
據李女士介紹,她在大潤發(fā)柳南店百貨區(qū)上班,每月工資才2000余元。近幾個月以來,部門主管要求她所在部門的8名員工每天輪流在大潤發(fā)的網上商城購物。“1個月下來,每人至少需要網上消費3單才能完成任務,且訂單號不能重復,消費完還要報給主管備案。”李女士說,由于每單消費不夠100元,需要支付15元的運費,因此,“每月至少需要消費300元才劃算,這對于收入微薄的家庭是一種負擔。”
李女士所言是否屬實?10月8日,記者到大潤發(fā)柳南店進行走訪了解。“商城當初為推介網購,的確鼓勵員工向廣大顧客、親朋好友廣泛推介商城抵用券等活動,但并沒有強制要求員工進行網上消費,可能每個部門的要求不一樣。”該商城客服部一黃姓工作人員如是介紹說。
“我們每天有6元的餐補費,自推行網上商城以來,每月上24天班的144元餐補費,公司直接打在網上商城的賬戶上,有效期僅為3年,只能消費不能提現(xiàn),這不是變相要員工進行網上消費嗎?”據該商城生鮮食品區(qū)的覃女士介紹,員工有支持、配合商城開發(fā)線上商城業(yè)務的責任和義務,但一切需要建立在自愿消費的基礎上,否則就是不合理的,“但我們是打工的,只能委曲求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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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推介自家網上商城引起“誤會”
商城是否存在攤派“網購”任務?“這都是要求員工推介自家網上商城引起的‘誤會’,商城并不存在強制攤派、克扣的現(xiàn)象。”據大潤發(fā)柳南店客服部一簡姓經理介紹,2014年6月以來,面對市場競爭,大潤發(fā)集團公司成立網上商城。為了方便群眾消費購物,提升人氣,公司要求廣大員工在日常工作中,利用商城抵用券等手段大力推介網上商城的便捷、優(yōu)惠,“作為商城的一份子,都有責任去搞好這項服務工作,但推介活動并沒有強制攤派任務的要求,也沒有具體的考核指標”。
“使用商城抵用券折抵上限為50元,的確有很大優(yōu)惠幅度。我們要求將最大優(yōu)惠帶給廣大客戶,并沒有強制要求員工自行消費。”該簡姓經理表示,部分員工之所以產生攤派“網購”任務的“誤會”,應該是因為推銷商城抵用券不力產生的壓力,“商城并沒有下達考核任務,也不會進行扣錢、扣休處罰,完全沒有必要焦慮和不解”。
至于餐補費“只能消費不能提現(xiàn)”的質疑,簡回應,員工每月144元餐補費,在網上商城的賬戶達到每月200元,“出發(fā)點也是為了提高員工的福利,商城也與每個員工簽有協(xié)議,不同意的也可以定期領取現(xiàn)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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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門:員工權益受損維權應有理有據
對于雙方的說法,柳南區(qū)勞動保障監(jiān)察大隊一韋姓工作人員表示:“強制攤派肯定違反勞動法的規(guī)定,廣大用工單位、務工人員務必依法用工,按合同務工。”
不過韋提醒,廣大務工人員若發(fā)現(xiàn)自身權益受到侵害,務必保留證據及時投訴求助,做到有理有據。同時應注意,在證據不足時切忌憑臆測行事。
(來源:南國今報 記者:張銳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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