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商網(wǎng)訊:上海宏星建材有限公司的大廳正中,擺放著一座四方形銅鼎,在燈光下,銅鼎正面刻寫的“誠信”二字十分醒目。在公司的二樓會議室,董事長黃順和拿著剛剛收到的判決書,臉色慢慢變成了醬紫色。
“本以為我們肯定會贏得與百安居之間的訴訟,結果卻出乎意料。”8月2日,當黃順和收到法院送達的判決書之后,簡直不相信自己的眼睛。
上海楊浦區(qū)法院送達的判決書明確表示,原告上海宏星建材有限公司與被告上海百安居建材超市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原告要求被告支付貨款7242870.81元,以及從2010年5月26日起至判決生效時止的利息的訴訟請求,不予支持。
這意味著,黃順和經(jīng)歷了兩年多時間折騰的起訴百安居賠償一案,重審再次敗訴。
緣由 欠款糾紛
在黃順和眼中,百安居作為世界五百強公司,應該是現(xiàn)代企業(yè)的典范,是誠信與管理制度的標兵,結果卻讓他大失所望。
黃順和告訴記者,宏星建材在2002年就開始與百安居進行合作,“但合作后卻有被拖下水的感覺。”黃順和表示,與百安居合作后,不但沒有出現(xiàn)預期的收益,相反,包括扣點、進場費、促銷費等各種費用層出不窮,其他一些灰色費用也數(shù)量不小,其款項也經(jīng)常被拖欠,回款太慢。
“越做越心寒,所以決定退出百安居的連鎖渠道。”黃順和透露,至2009年,其與百安居的業(yè)務結束。
不過,雖然宏星建材退出了百安居,但其與百安居卻留下了尚沒割斷的尾巴:關于是否欠錢的糾紛。
“百安居僅僅書面承認欠我們700多萬元貨款,卻還不肯支付,實際欠款900多萬元。”黃順和告訴記者,他們經(jīng)過與百安居多次交涉,沒有結果,于是在2010年起訴百安居,要求賠償本金與利息。
一審 證據(jù)不足
“在2002年至2009年期間,百安居大約支付了我們6600多萬元,但在此數(shù)額之外,宏星建材提供了749萬多元發(fā)票,這些發(fā)票是百安居尚沒支付的貨款。”
對此,記者在楊浦區(qū)法院的庭審筆錄中看到,百安居代理律師張明敬表示,百安居并沒有欠宏星建材的貨款,從2002年7月至2009年12月,百安居向上訴人宏星建材付款66332704.81元,因為其總賬扣金額4627127.79元,總金額7282636.9元,總供貨約7000萬元,因部分退貨抵扣不及時,上訴人尚欠被上訴人部分款項。
雙方的爭議焦點是,宏星建材提供的700多萬元發(fā)票,是否包含在已支付的約7000萬貨款之中。宏星建材的觀點是,這些是獨立于上述款項之中,而百安居稱,這些發(fā)票包括在已支付款項中,不存在所謂的獨立的沒支付部分款項。“宏星建材與百安居的合同約定的付款方式是‘票到付款’,宏星建材的發(fā)票都沒給到百安居,它怎么會付款。”對于百安居的觀點,黃順和反駁。
2010年12月,楊浦區(qū)法院對此案進行了審判。法院認為,宏星建材與百安居雙方確認的付款金額超過6000萬元,原告提供的發(fā)票既不能證明該部分發(fā)票所對應的貨款雙方未結算過,也不能證明該部分款項是被告欠原告的,且被告提供的付款金額遠遠超過原告主張的欠款金額,故法院認為原告訴訟請求依據(jù)不足,不予支持。
重審 新證據(jù)遭疑
一審敗訴之后的黃順和有些惱怒,于是決定上訴,并找來代理律師。經(jīng)過律師的配合,宏星建材找到了新證據(jù):詢證函。記者在宏星建材發(fā)給百安居的詢證函看到,截至2010年2月28日,百安居確認尚欠宏星建材7496563.16元。對于宏星建材提供的新證據(jù),百安居律師張明敬認為,百安居沒有收到過,認為是非法來源的證據(jù)。
2010年3月3日,上海市二中院就此下民事裁定書,認為原審判認定事實不清。撤銷一審判決,發(fā)回楊浦區(qū)法院重審。
但新的狀況又出現(xiàn)了。
“本院在審理原告與被告買賣合同糾紛一案中,發(fā)現(xiàn)本案涉嫌經(jīng)濟犯罪,故本案中止訴訟,將相關犯罪線索移送公安機關,待刑事偵查結束再恢復訴訟程序。”2012年3月9日,楊浦區(qū)法院的一紙裁定書送至黃順和手中。這意味著,黃順和及其手下職員涉嫌“經(jīng)濟犯罪”——這是由詢證函惹出來的“禍”。百安居認為,詢證函系偽造或偷蓋,因為詢證函上所蓋公章為合同專用章,不是公司財務章,并且沒有時間。
對此,宏星建材方面解釋,他們只是按照百安居的要求,把詢證函在百安居財務窗口送進去,然后再從其窗口取回。百安居蓋什么章,或應該蓋什么章,其不知情。而且,此前與百安居的一系列交易,都是合同章。 百安居被訴欺凌小供應商 矛盾難調和 百安居7個批次燈具耐熱耐火性不合格 歐普上黑榜 百安居陷落中國 緣于“過度”本土化 百安居在華欲謀新擴張 連虧4年關店求生 百安居中國迷途 定位尷尬在掙扎中前行 搜索更多: 百安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