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商網訊:上市招股書曾透露有關信息,令人驚訝的是:原來中國的喬丹體育與美國籃球明星喬丹毫無關系。直到2月23日東窗事發(fā),美國喬丹發(fā)布公開信表示,“已向中國法院指控喬丹體育。當我了解到有其他企業(yè)未經我許可便利用我的中文名字、球衣號碼23號,甚至試圖利用我孩子的名字開展商業(yè)活動,我感到非常失望。我采取這一行動的目的是保護我所擁有的姓名權及品牌。”
稍一打聽,絕大部分消費者和我一樣,一直認為它就是美國喬丹品牌的中國代理商。“喬丹”二字足矣,這個世界籃球史上最偉大球員,聞名世界開始于上世紀八十年代中期,有“空中飛人”美譽,而中國喬丹體育的商標形象與他躍起扣籃的剪影十分相似,誤導國人12年。
當天,喬丹體育公司官網回應稱,他們從未說自己是美國喬丹的品牌,而且為中國體育事業(yè)做過貢獻。
喬丹體育公司純屬扯淡。
恕我唐突佳人,這事好比金庸武俠小說《神雕俠侶》中的一出戲。全真教士尹志平玷污了小龍女,彼時小龍女被歐陽鋒點了穴道后全身癱軟,且被黑布蒙眼,她誤以為尹是楊過,心中既慌又驚也喜,后誤會過兒,經16年后方于絕情谷底相會……消費者好比“小龍女”,尹志平和歐陽鋒便是喬丹體育公司創(chuàng)始人的僥幸和貪欲。
喬丹體育公司創(chuàng)建于2000年,前身創(chuàng)始于1984年,實際控制人為丁國雄和丁也治夫婦。在中國以廉價運動鞋占據較大農村與縣鎮(zhèn)市場。2010年,公司實現營收約29.3億元,凈利潤5.2億元;2011年上半年的營收和凈利分別為17億元、2.8億元。
丁老板創(chuàng)業(yè)初期野蠻生長,喬裝改扮、狐假虎威,是如意算盤,不想發(fā)展十余年來,順風順水,更獲“國家免檢產品”、“中國名牌”、“中國馳名商標”等榮譽,更堅定了它始終如一的事實謊言,騎虎難下更沾沾自喜。
由此可見,有關部門如體育管理局、商標局、地方政府等,都沒有盡到必要的專業(yè)把關與義務警醒,無心“共謀”。作為全球籃球運動界屈指可數的著名球星,是運動、誠信精神的代言人,他有理由在世界各地受到必要尊重。
在市場經濟中,喬丹背后,除個人的公眾聲譽外,更有巨大商業(yè)價值,如簽約耐克便有數億元酬勞等,這些都是喬丹體育惡意享用卻矢口否認的。
有人擔心從法律層面去看,喬丹體育在中國的經營似乎無可指摘。依中國國情看,這事的確有些微妙。比如昔日央視崔永元遭某減肥藥機構侵權,其歷時三年維權,從1999年至2001年,雖得勝訴獲小額賠償,其感慨雖贏實輸:涉案企業(yè)只賠了十萬元,而那三年就至少非法所得數百萬元;崔為此傷神數年,付出許多時間、精力。犯錯成本低,常常被壞商人當做投資。
但正如著名經濟學家吳敬璉所說,沒有法治的市場經濟是壞的市場經濟;而與吳聯(lián)合發(fā)起上海法律經濟研究所的著名法學家江平則表示,不考慮市場實踐的法律是惡法。喬丹體育回應中的“商標合法說”若得法院支持,便是典型的無視常識與市場實踐的表現。
勸喬丹體育公司懸崖勒馬,立刻停止侵害、賠禮道歉、消除影響、賠償損失。斷臂新生,尚有望獲中國部分消費者的體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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