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店長到看電梯老大爺打點費用誰都不能少
除了各種不合理收費,供應商的商品獲準進入商超后,還要額外“步步打點”,上至店長,下至看電梯的老大爺,都會張口要價,哪一個打點不到都會影響商品銷售,也令供應商不堪重負。
記者采訪發(fā)現(xiàn),在這些商超亂收費名目中,當屬進場費和無條件返利兩項數(shù)額最大,且呈現(xiàn)逐年水漲船高之勢。濟南市工商聯(lián)供應商會秘書長韓剛介紹,五年前一家連鎖超市的進場費只需四五萬元,現(xiàn)在至少要20萬元以上,一些人流量大的知名大超市沒有六七十萬根本進不去。
同樣,大型商超要求供應商的無條件返利即“返點”也是越來越高。彭經(jīng)理告訴記者:“現(xiàn)在商超的后臺扣點一般都在10至15個點左右,而且合同都是一年一簽,每年都要談扣點,年年上漲,做的時間越長合同點數(shù)就越高。”
除了各種不合理收費,供應商的商品獲準進入商超后,還要額外“步步打點”,上至店長,下至看電梯的老大爺,都會張口要價,哪一個打點不到都會影響商品銷售,也令供應商不堪重負。
李英告訴記者,與超市簽署合同后,需要給負責采購的工作人員平均2萬元的打點費。商品進到門店后,給店長的打點費平均每個店3000到5000元;店長之后是主管,或者叫理貨員、訂貨員,平均每人500元,一個店平均有2至3個人;再往下是理貨大姐2至3人,每人需要200元左右;貨物銷售完畢后,負責補單、及時補貨的訂貨組每個店也有2至3人,每人的打點費需要300元左右。即使是門店的財務人員,可以不給現(xiàn)金,但是需要買些禮物,2個人共需約1000元。
“每逢中秋、春節(jié)等大的節(jié)日,必須要給相關負責人紅包,不然會有很大麻煩。”李英說,主要是給采購人員和店長,采購最低2000元,店長約2000元。這樣算下來,單個店每年的打點費不低于1.5萬元。
此外,大超市普遍實行內(nèi)部輪崗制,每一次輪崗,供貨商都需要向新任人員打點。即使是管理電梯的老大爺,也要遞上幾盒煙才行,不然就會說電梯壞了。“一車的貨,必須用電梯搬上去,不然就需要等待,加大了物流成本。”李英說。
在商超采購人員階層中,商業(yè)賄賂已成為一個普遍現(xiàn)象。“不給好處的話,進去了也不會有人幫你好好賣。”上海商學院教授顧國建一針見血地指出。
收費欺軟怕硬且內(nèi)外有別利用“暗合同”鉆政策漏洞
商超亂收費還呈現(xiàn)“欺軟怕硬”和“內(nèi)外有別”的特點,主要表現(xiàn)在對國際大品牌和大供應商收費少甚至不收費,對中小品牌和供應商則往往收費翻倍,對商超自營品牌不收費。
據(jù)顧國建教授介紹,同樣是收費,零售商對大供應商和大品牌的待遇,與中小供應商和中小品牌相比差距相當大。大品牌可以拿到諸如提前結款、優(yōu)先展示等優(yōu)惠。有些零售商為了讓某大品牌進駐,可以免掉進場費,甚至還送柜臺裝修。到了中小品牌面前,零售商又成了強勢一方,種種苛刻的條件讓中小品牌和供應商喘不過氣來。在有些品類里,國際大品牌與國內(nèi)小品牌相比,各種收費相差可達到3至4倍。
記者在上海、山東等地的多家大型超市和家電賣場采訪看到,不論是食品、日用百貨還是家電,如今很多商超都推出多款自營品牌,在省去進場費、節(jié)慶費等各種費用后,價格上具有不小優(yōu)勢。
近年來,隨著國家有關部門加大對大型商超違規(guī)收費的檢查力度,一些商超為規(guī)避打擊,將不合理費用包裝成符合規(guī)定的“促銷服務費”或簽訂“暗合同”,通過瞞天過海之術鉆政策空子。
根據(jù)《零售商供應商公平交易管理辦法》,允許零售商為促進供應商特定品牌或特定品種商品的銷售,以提供印制海報、開展促銷活動、廣告宣傳等相應服務為條件向供應商收取費用,統(tǒng)稱為“促銷服務費”。但由于這種促銷收費沒有具體標準可依,為商超亂收費留下了方便之門。
“現(xiàn)在商超收我們的費用都不會簽在合同里,合同里只簽扣點、物流費用和信息系統(tǒng)使用費用,其他費用談好后以促銷活動費的形式開收據(jù),或直接在貨款中扣掉,目的就是以合法形式掩蓋違規(guī)亂收費。”彭經(jīng)理說。此外,很多零售商為了不給供應商留下證據(jù),給供應商開具的各種收費單據(jù)通常都使用簡易的“二聯(lián)單”,并非正規(guī)發(fā)票,即使供應商舉證,也難以查證是否為商超所開。
供應商吃啞巴虧消費者成冤大頭
由于目前我國缺少相關立法,經(jīng)濟處罰缺乏威懾力,同時零供關系嚴重失衡,導致商超“亂收費”這一難題“久治難愈”。這樣不僅壓縮了供應商的利潤空間,還導致物價虛高,使消費者成為冤大頭。
李英告訴記者,比如方便面等快消品,在超市一年大約是1到2個百分點的利潤,供應商焦頭爛額擠進去,但最大的贏家是超市。每年退出超市的供貨商比例約有10%至15%,忍受不了就退出。
“現(xiàn)在想要超市正常結清貨款幾乎是白日做夢,壓三四個月很正常,拖半年甚至一年也是常有的事。雖然合同中有結款期限約定,但超市總能找到延期付款的理由,比如指責某個單品供貨不及時、結款單據(jù)不全等,有時甚至連解釋都不解釋,就讓等著。”山東一家大型超市的食品供應商張建新說。
首都經(jīng)濟貿(mào)易大學工商管理學院市場營銷系主任、中國零售研究中心主任陳立平認為,商超設置超長賬期并將人力成本、物流成本向供應商轉嫁,導致很多中小供應商不堪重負,生存艱難。
“進超市是找死,不進超市是等死”,這種矛盾心態(tài),折射出我國零供關系持續(xù)惡化、難以扭轉的深層次原因。“零售商開的價碼必須認,可交完費又覺得自己很艱難、很委屈。”上海市商業(yè)經(jīng)濟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員齊曉齋說。
記者采訪發(fā)現(xiàn),在原材料價格持續(xù)上漲、企業(yè)成本不斷增加的大背景下,“最后一公里”大幅漲價,已經(jīng)成為推高物價的主要原因之一。
“羊毛出在羊身上”,業(yè)內(nèi)人士告訴記者,一件3元的商品加上正常稅金、損耗和海報費、節(jié)慶費等各種費用,到大超市至少要賣10元才能掙錢,成為商超物價虛高的主要因素。濟南市工商局消費者權益保護處處長黃慶財說,這些虛高的價格最后都會轉嫁到消費者身上,受損害的是買單的老百姓,抑制了居民消費。
上海流通經(jīng)濟研究所所長汪亮、上海商學院教授顧國建等專家指出,針對商超亂收費設置的大多是部分規(guī)章文件,沒有上升至法律層面,對零售商的約束力不足。此外,現(xiàn)行規(guī)定對商超亂收費行為的處罰力度不夠,導致處罰形同虛設。
(來源:經(jīng)濟參考報 記者:王志 周琳 閆祥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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