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據中國之聲報道,有記者調查發(fā)現(xiàn),在雙匯、金鑼等15個品牌56種不同類型的火腿、肉腸中,多達37種產品都是在豬肉里“混搭”了雞肉,也就是有七成的火腿“成色”是不足的,有的甚至是添加的雞肉比豬肉還多。
相關人士表示,火腿里豬肉摻雜雞肉,是因為雞肉比豬肉便宜,可以降低成本。不過,雙匯集團新聞發(fā)言人劉金濤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摻雜雞肉是為改善口感,也是配方工藝的需要,而且這么做是符合國家相關標準的,公司也在產品配料表上寫明添加成分。而對于外界質疑的“降低成本”一說,其予以否認,并表示不同配方的產品有不同的售價,火腿腸廠商在生產豬肉雞肉等混合型產品并不違規(guī)。金鑼公司一客服人員也向本報表示,加雞肉是符合標準的,也經過了檢測部門的檢驗。不過,當記者詢問添加的比例多少,有無參考標準時,該人員表示,“這是生產工藝的事,不便透露”。
昨日,記者在上海浦東新區(qū)博興路上的聯(lián)華超市看到,在其銷售的火腿腸中,除了雞肉腸和松花蛋腸外,其他火腿腸都含有雞肉成分。比如:雨潤的哈爾濱風味烤腸配料表顯示:豬肉、雞肉、水、淀粉、食鹽等;雙匯的較為熱銷的玉米熱狗腸成分標示:雞肉、水、甜玉米、食品添加劑等。
“從目前的相關規(guī)定來看,國家確實沒有對火腿腸生產所用的肉類品種有所限制,強調非豬肉不可,也沒有對生產火腿腸所用的畜禽肉比例作出明確限制;鹜饶c屬于自主定價商品。”一位市場行業(yè)人士向記者表示,不過,如果原來用純豬肉生產的火腿腸被添加進雞肉后,或本來雖含雞肉但其比例被加大后,若不根據成本變化相應地下調產品價格,那就等于是“變相漲價”。這種“變相漲價”的做法雖然不違反法律,但存在一定的欺詐性。
該人士表示,“混搭火腿”的做法雖不違規(guī),但廠商在宣傳、包裝圖案上應該明確告知,宣傳的是豬肉,用的是雞肉,則是不誠信的做法。商家應該在包裝的配料表上將每種配料成分的比例給予詳細的標示。
中國農業(yè)大學[微博]食品科學與營養(yǎng)工程學院副教授朱毅表示,國家出臺的相關行業(yè)標準,對是否可以產銷混合肉及其摻雜比例,確實沒有明確規(guī)定,只要求原料和成品必須檢驗合格,并且應如實標示在產品的配料表中。來源: 國際金融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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