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金女士所說,當初2.3L豪華運動導航版的報價是22.98萬元,豪華型報價是19.98萬元,相差3萬塊錢。加裝導航和倒車影像的豪華導航型報價是21.98萬,加上4S店當時的折扣優(yōu)惠,實際成交價格是19.1萬元,記者根據(jù)車主提供的數(shù)據(jù),算了下,這款4S店自稱的精品導航和倒車影像以1.76萬元的價格銷售給了車主。
“最終成交價格是19.1萬元,開發(fā)票的時候,浙江康眾給我開了18.1萬元,另外1萬元以裝潢費用開的。”金女士對開票的方式也表示質疑。
對于開票的問題,本網記者也在該4店鄭總那得到證實,確實是分開開具的發(fā)票,鄭總表示行業(yè)內都是這么做的。
4S店承認工作人員有疏忽但并非欺詐
在記者采訪中,福特浙江康眾4S店老總鄭女士稱,她也了解了相關情況,問過了金女士當時購車時的銷售員,也看了銷售合同,合同上確實注明了金女士所購買的這款車是加裝導航的豪華導航型。金女士當時也是在得知在原豪華版上加裝導航和倒車影像的情況下購買了這輛車,4S店并未有欺詐行為。
同時,鄭總也承認,4S店在銷售這輛車的時候,也存在一定的工作疏忽,導致車主誤解。
她強調4S店已努力和顧客進行了溝通,由于雙方分歧較大所以未能解決。
業(yè)內人士:工作疏忽致顧客利益受損應承擔主要責任
記者就此糾紛,咨詢了杭州業(yè)內資深人士龔技師,他表示,4S店在當初銷售加裝精品車時應該明確告之車主加裝的配件來源,不能造成顧客理解模棱兩可,甚至誘導消費者,使消費者的利益受到損失。對于這部分損失,經銷商有責任補足差價或者重新安裝原裝導航。
2010年8月,為加強大宗商品的消費維權,規(guī)范汽車銷售服務行為,浙江省工商局出臺了《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汽車售服務行為的實施意見》,要求建立汽車配件和服務信息公示制度,即汽車4S店要公開汽車配件價格和維修項目及收銷費標準等信息,并在店堂醒目處公示常用汽車配件的名稱、規(guī)格、產地、價格。
截止記者發(fā)稿前,雙方還在協(xié)商之中,本網也將會對此投訴進展持續(xù)關注。 共2頁 上一頁 [1] [2] 福特在北美因燃油系統(tǒng)隱患召回5845輛銳界SUV 深圳鵬福特紡織品有限公司等3個批次襯衫不合格 新蒙迪歐上市兩月召回過半 長安福特品質再遭質疑 汽油泄漏冒煙 福特轎車嚴重損毀 家樂福特里:放任價格是毒藥 搜索更多: 福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