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源”賠償顧客6000元
記者聯(lián)系上海順源木業(yè)有限公司負責人張先生,對方立即表示,周先生反映情況屬實,在公司給出多套解決方案均沒得到周先生同意情況下,多次與周先生預(yù)約當面協(xié)商進一步解決善后事宜,因周先生上班路途遠、工作忙等原因一直未能如愿。
記者采訪后不久,周先生稱,銀行卡上收到“順源”打來的6000元,該筆款項為其原購“順源”地板價款的80%多。但是,周先生收款后又說他不滿意這種處理結(jié)果——他要求“順源”按他所說第二種方案解決。
記者聯(lián)系“順源”張先生,他說,收到周先生所提兩種方案后,公司均同意,向周先生確認,并在其傳來銀行卡號后,才將6000元錢匯過去,對周先生后續(xù)反應(yīng)表示難以接受。記者再詢問周先生,他表示,收到6000元錢前,確實將兩套解決方案傳給了“順源”,得到了對方同意,也向?qū)Ψ絺魅チ俗约恒y行卡號,但沒有達成書面意見,而他最想要的是以第二種方案解決。
上海申駿律師事務(wù)所趙星海律師認為,糾紛雙方即使沒有達成書面解決意見,口頭協(xié)商也是一種合約,在一方對如此合約履行完畢后,另一方?jīng)]有道理,也無權(quán)再反悔。因此,本案中,商家沒有必要再重新按顧客要求解決雙方糾紛。[來源]:青年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