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南通中級人民法院就興業(yè)全球起訴熔盛重工締約過失責任案作出一審判決,駁回了興業(yè)全球的訴訟請求。
2011年4月,熔盛重工向全柴集團發(fā)出100%股權收購要約,眾多機構看好套利空間,紛紛殺入,其中興業(yè)全球基金旗下3只基金抱團重倉合計持有熔盛重工1209.13萬股。但一年之后,熔盛重工又宣布放棄該項收購,直接導致全柴動力股價大跌,興業(yè)全球因此直接或間接虧損超過8000萬元。
興業(yè)全球遂以“締約過失”為由,將熔盛重工訴上法院。此案也是繼2007年大成基金[微博]起訴ST銀廣夏后,國內基金公司起訴上市公司的第二案。一審宣判之后,興業(yè)全球宣布向江蘇省高院提起上訴。
點評:
作為向上市公司或實際控制人采取行動維權的基金公司,其義舉值得全體基金公司和機構投資者學習。(來源:《法人》 余以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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