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4月15日報道了消費者呂先生狀告北京天天人民商城老鳳祥銀樓足金當千足金賣的案件;報道引起了上海老鳳祥有限公司高管層的高度重視,立即責成有關人員與原告進行了充分溝通。
4月20日下午,上海老鳳祥銀樓有限公司副總經理王恩生飛赴北京,特向消費者登門致歉。這起糾紛得到圓滿解決,消費者呂先生對老鳳祥的處理結果表示非常滿意。
今年1月,呂先生到北京天天人民商城老鳳祥銀樓購買了一款標簽為“千足金項鏈”的黃金飾品,總價12966元。回家后呂先生用放大鏡看到項鏈上鋼號印記刻有“足金”字樣,而發(fā)票上面寫的卻是“千足金”。呂先生將老鳳祥告上法庭,提出雙倍索賠。4月14日,此案在通州法院開庭。媒體報道引起了上海老鳳祥公司的高度重視。
4月20日,老鳳祥銀樓有限公司副總經理王恩生專程趕到北京,向消費者呂先生登門致歉。王恩生表示,金飾印記與標注不符系工作疏忽,并非有意為之。他隨即拿出呂先生購買項鏈的檢驗報告。記者看到,在這份由國家珠寶玉石質量監(jiān)督檢驗中心出具的報告上,涉案項鏈的檢驗結論為千足金項鏈。
王恩生解釋說,這條項鏈用料確實是千足金,之所以刻著“足金”字樣,是因為金飾品在制作過程中,都有一個或多個焊點,焊藥會導致千足金純度下降。按規(guī)范,千足金使用焊藥的,要以足金命名。但因工作人員疏忽,標簽出現失誤,此事并非商業(yè)欺詐。“我們的產品標示和服務質量存在問題,給您帶來了麻煩,傷害了您的感情,我代表老鳳祥公司向您表示歉意!”王恩生表示,作為老字號,老鳳祥不愿與顧客對簿公堂,做錯了就該承認。
對于道歉,消費者呂先生欣然接受:“今天我看到了老鳳祥的誠意,也看到了老字號維護自己信譽的努力,我還會做老鳳祥的顧客。”呂先生是一位企業(yè)高管,他說買這款項鏈是送人用的,就是想要含金量高的。他一直看中老鳳祥的品牌和工藝,可當他發(fā)現項鏈上是“足金”印記時,頓時覺得被騙了。
“我不在乎賠多少錢,但一開始店家的答復并不讓人滿意,我才決定告到法院討個說法。”4月17日,老鳳祥北京經銷商已經登門致歉,并為呂先生更換了一條印記為“千足金”的項鏈。呂先生對此感到滿意,于4月18日向通州法院提出了撤訴申請。
王恩生告訴記者,老鳳祥已就此事召開了專題會議,要求全國老鳳祥專賣店、經銷商切實做到,加強工作的責任心,嚴格履行對飾品印記的查驗、逐件分稱、標簽內容標注、上柜再核對等手續(xù),確保做到飾品標識無差錯。“老鳳祥承諾,對于所有投訴,都將在第一時間本著有利于顧客的原則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