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中小股東持股征集工作進展順利,至于征集比例因過于敏感,尚不能對外披露。”作為凱諾科技高送股提案的股東代理人,律師蘇方遠昨日在接受記者采訪時顯得信心滿滿。
事實上,就在接受陳學利、謝世華兩自然人委托向上市公司提出高送股的同時,蘇方遠同時還通過網絡論壇等渠道向凱諾科技其他股東征集授權委托,以期在股東大會表決上爭取更多支持。然而不知是時間倉促還是其他原因,中小股東此番提出的高送股疏忽了繳稅環(huán)節(jié),若方案最終通過,這將極大地增添實施難度。
根據蘇方遠方面所提出的“10送10派1”分配方案,凱諾科技自然人股東應按10%的稅率繳納個稅,即每股納稅0.11元,盡管方案中提出了每股派0.1元的現金紅利,但與納稅額相比每股仍有0.01元的差距,這意味著,公司所有自然人股東還需按照所持股數補足相應稅款。對此有分析人士指出,由于中小股東遍布大江南北,因此從其股東賬戶中扣劃相應稅金應是最簡便的操作方法,但若個別股東賬戶中資金不足甚至出現“休眠賬戶”的情況,那么稅金扣繳將面臨很大的操作難度。
記者發(fā)現,稅務部門此前曾表示派發(fā)紅股的股份制企業(yè)作為支付所得的單位應履行代扣代繳,但即便凱諾科技代替繳納稅款后,自然人股東如何償還上市公司上述“欠款”同樣也將遇到上述問題。值得一提的是,在剔除大股東第三精毛紡(企業(yè)法人股東)后,若凱諾科技按中小股東提議實施高送轉后再動用可分配利潤代公司其余股東全部繳納稅款,那么其可分配利潤將從目前逾7.16億元驟降至11萬元,多年所積累利潤將全部被分光。
“當初在接受股東委托時只計劃在‘派1’的基礎上加上‘送10’,并未太多考慮繳稅問題。” 蘇方遠稱。
頗為有趣的是,凱諾科技前一次高送轉方案同樣是中小股東所提,2008年5月,公司曾接到趙文遠等中小股東臨時提案,提議2007年度實施10轉10,而最終包括第三精毛紡在內的參會股東表決通過了該提案。不過,當時的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并不涉及繳稅問題。
如今,面對著繳稅操作難度較大的又一個高送股提案,持股逾23%、擁有較大“話語權”的第三精毛紡又將如何抉擇,值得關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