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酒龍頭企業(yè)茅臺的一舉一動都備受關注。日前,茅臺方面向經銷商下發(fā)文件,宣布將推進經銷商參股,在全國各省組建省級合資公司,并為此提出了15項政策支持。但業(yè)內人士質疑,茅臺以資本為紐帶綁定經銷商,其本質仍然是以廠家利益為主導,并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廠商矛盾。
推省級合資公司
據報道,茅臺日前下發(fā)文件稱,將著手在全國各省組建省級合資公司,并對合資公司給予15項政策支持。據文件指出,各省級合資公司是由各省經銷商聯誼會發(fā)起,經銷商自愿參與,并由經銷商共同出資成立。公司股東由茅臺經銷商聯誼會、茅臺酒經銷商、茅臺自營公司(茅臺營銷公司人員不得入股)構成。在股權比例方面,茅臺經銷商聯誼會為聯營公司最大股東。
北京商報記者為此與多家茅臺經銷商聯系,確實已有經銷商收到有關文件。由于文件中并未注明投資金額、運營機制以及利益分成等重要規(guī)則,經銷商大多持觀望態(tài)度,關注點基本集中于“利益分配”和“政策落地”兩方面。
一位北京地區(qū)的經銷商表示,茅臺的初衷是好的,但合建公司后如何運營、分配利潤以及廠家扶持政策能否真正落地才是關鍵問題。另有經銷商表示,茅臺作為生產商對于渠道、貿易方面確實有所缺失,以渠道商帶動生產商共謀發(fā)展,這也是正常情況。“作為經銷商,對于此次合作并不看好,以目前行業(yè)現狀來看,后續(xù)政策可能很難兌現。”此外,也有經銷商質疑,與廠家共同建立公司,各方利益很難平衡,而且一旦經銷商的客戶資源被茅臺掌握,其利益很難保障。
綁定經銷商
自去年以來,經銷商參股一事便有風聲傳出。去年茅臺經銷商大會上,茅臺酒股份公司董事長袁仁國提出,要創(chuàng)新營銷體制機制,積極探索省區(qū)和當地經銷商通過參股、控股,發(fā)展混合所有制經濟,組成新的公司,結成利益共同體、命運共同體。加大資源的協調整合,形成銷售合力。 共2頁 [1] [2] 下一頁 茅臺或將漲價 廠家將對低于860元市場售價予以處罰 重磅!貴州茅臺或參與收購AC米蘭70%股份! 茅臺收縮系列酒產品陣線 避主品牌供給不足之憂? 上市酒企Q1業(yè)績比拼:五糧液提速追茅臺 僅皇臺虧損 又到三年產能擴張周期 放緩投資規(guī)模 茅臺在克制什么 搜索更多: 茅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