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商網(wǎng)訊:部分商品“特批”事件再次將沃爾瑪置于風口浪尖之上。雖然沃爾瑪回應稱,特批流程僅適用于長期合作的供應商。但在業(yè)界看來,一系列的食品安全事件都暴露了陳耀昌“放權”時代遺留下來的弊端,這勢必會加速沃爾瑪在采購上的集權步伐。
日前,央視報道稱,從2006-2013年,沃爾瑪有近200種食品是通過“特別審批”進入賣場銷售的。這些“特批”食品有的缺少食品生產(chǎn)許可證、有的缺少QS生產(chǎn)許可標識、有的沒有檢驗報告、還有的沒有食品流通許可證等。依照國家相關法規(guī),存在上述情況的商品均不得進入市場銷售。
沃爾瑪對此的解釋是,特批流程僅限于已有長期合作關系、有信任基礎的供應商來加速商品審批流程,但也需要通過三層管理者審批才可以進入到商場銷售。層層審批制度確保了產(chǎn)品安全,公司也絕不允許假冒產(chǎn)品或次品流入賣場。
曾在沃爾瑪工作多年的前高管蔡景鐘也透露,特批流程實屬無奈之舉,因為許多知名廠商和當?shù)靥禺a(chǎn)供應商都沒有或無法及時提供完整的銷售證書。“過去,沃爾瑪對這些商品的原則是不上架,但其他超市卻通過特批上架了,消費者就會投訴在沃爾瑪買不到想要的東西。”
不過,央視報道中還提到,沃爾瑪全國幾百家門店近幾年因違規(guī)銷售不合格產(chǎn)品被相關部門查處的情況并不少見,僅2011年其受到相關部門的經(jīng)濟處罰多達250多萬元。沃爾瑪在回應中并沒有對此進行解釋。
事實上,在業(yè)界看來,從“綠色豬肉”事件到“狐貍肉”風波,再到此次特批事件,沃爾瑪食品安全問題頻發(fā),很大程度上是緣于陳耀昌采購放權遺留下來的弊端。2007年,陳耀昌擔任沃爾瑪中國CEO后,將權力下放至門店,并調整了采購模式,讓本地的采購辦公室可擁有對商品的進場權、定價權、促銷談判以及陳列等權力。
“沃爾瑪此前將采購權下放讓商品結構更適應本地市場,也提高了審批效率,但在某種程度上也為不合格商品提供了進場機會。”一位零售人士稱。
自現(xiàn)任CEO高福瀾上任后,沃爾瑪逐漸重回集權模式,但接二連三的食品安全事件勢必會加速沃爾瑪在采購體系上的收權,進一步推動采購組織結構的扁平化。2012年11月,沃爾瑪將全國30個采購辦公室整合為8個區(qū)域采購辦公室。去年10月,沃爾瑪又加大中央集中采購范圍,一些小供應商被淘汰。(北京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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