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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7-Eleven便利店剝削留學生被判罰
投訴—爆料—內幕—線索—傳聞
http://m.ssvihum.com 2011-05-05 紅商網 評論 發(fā)布稿件

  紅商網訊:據澳大利亞新快網報道,有不少國際留學生由于工作時間過長而違反簽證條件,在這種情況下,即使他們遭到雇主剝削,也不敢投訴,因為一旦他們投訴就會遭到被驅逐出境的威脅。如今移民部再次面臨赦免此類留學生的壓力,以這種方式來鼓勵學生們告發(fā)那些好剝削的雇主。

  公平工作監(jiān)察專員(Fair Work Ombudsman)上周贏得了一起針對維州7-Eleven便利店剝削6名留學生的案件。該案中的華裔夫婦在4年內共少付了留學生員工們近9萬元。法庭文件表明每周20小時的工作時限是造成剝削的一個因素。

  曝光該事件的維州快餐和零售工人工會Unite的秘書Anthony Main表示,工作時限這一規(guī)定是留學生受到剝削的一大因素。

  Main指出,7-Eleven便利店經常支付低工資、強迫留學生工作超出簽證所允許的時間,并在留學生們投訴時以驅逐出境作威脅。

  Main稱:“如果移民部真要嚴肅對待消除剝削的問題,那就應該向留學生提供赦免,如此一來他們才敢大膽投訴,而無需擔心被驅逐。”他還說,曾有一位留學生向Unite求助,但只是因為雇主向其在印度的父母打電話,警告他在投訴后可能會被驅逐,這位學生便撤銷了投訴。

  聯邦政府正在重審學生簽證制度,而澳洲國際學生協(xié)會(Council of International Students Australia)也呼吁,在留學生達到學業(yè)成績要求的情況下將簽證允許的工作時間增加至每周30小時。

  移民部則表示,部門并未涉及該案,不會提供赦免。發(fā)言人稱:“移民部并未收到咨詢或參與這一案件,對于違反每周20小時規(guī)定的任何學生,不會給予任何特赦。”

  墨爾本地方法院對7-Eleven便利店作出判決,對其所屬的Bosen公司罰款12萬元,而其華裔老板陳昊(Hao Chen音譯)和景雪(Xue Jing音譯)夫婦被罰款3萬澳元。法院還勒令將個人罰款支付給留學生。但Main擔心,那可能就是留學生所能得到的所有補償。被剝削學生的時薪只有9到12元,比應得的一半還要少。

  在判決中,法官Kate Hawkins提到了20小時的工作時間限制,稱這對華裔夫婦就是利用了留學生特殊的工人身份進行剝削。

來源:中新網   責編:寄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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